(一)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会议的议题收集,综合性和规模性会议、会务、接待筹备落实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接收、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存档和查询等工作;草拟公司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和印发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和其它材料;负责公司总值班及机关节假日值班安排和主要领导离白河外出的日常报备工作;负责公司机关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保密、印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机关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协调办理 12345 政务服务平台涉林事项答复工作;负责对公司做出的决策、重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党委工作部。负责对公司领导干部考核,提出调整、配备、聘任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委常委会聘任、解聘干部的决定;负责研究制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做好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后备干部及中青年后备人才队伍管理,做好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完成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组织并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负责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党代会具体组织工作、下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人选的选举工作;负责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公司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运维和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做好团员发展规划等工作。
(三)纪委。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权范围内的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审查调查处置在管辖权限范围内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受理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群众在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检举、控告及申诉;负责受理公司所属监察对象及各级管理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负责受理司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负责办理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四)党委政法委(法制办)。负责协调林业政法机关,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依托平安林场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平安林区建设;负责调查和研究林区邪教组织活动方面的信息,指导所属各单位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企业建设,管理和协调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对公司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和经济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参与涉及公司案件的法律服务,加强法治企业建设,落实普法责任主体,围绕普法教育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
(五)工会。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职工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岗位练兵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负责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的管理工作;协助督促监督企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组织动员职工创业致富,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女职工委员会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单位、部门定员定编、人力资源调配、人才招聘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劳动技能鉴定工作,配合做好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技能提升等工作;负责公司劳动用工计划,岗位工资、津补贴核定工作;负责工资总额管理,制定年度工资计划,做好工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和劳动关系解除,做好劳动关系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工作;负责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做好人事档案审核上报,统筹外费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人社、社保、医疗等部门,落实优惠政策,争取政策资金工作;负责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基数核定,社会保险、公积金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负责本级转业军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配合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公司内部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做好社会化移交,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负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七)资产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内部货币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使用工作;负责汇总决算报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负责企业投融资重大收支的财务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财政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落实优惠政策,争取政策资金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计划发展部。负责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专项资金计划的批复及计划的执行、调整、考核工作;负责按月下达计划投资,并实行月总结、月考核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生产、公务用车投资计划的审批;负责国投项目组织申报、日常监管及综合调度等工作;负责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负责对各类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外经外贸工作;负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核及指导,各类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工作;负责基本建设管理、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核工作;负责林业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九)资源管理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督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助配合林草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森林资源案件;负责组织林地保护利用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负责“林长制”、“河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中央财政森林抚育、林木采伐抚育等任务的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采伐限额、林木采伐管理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作。
(十)森林经营部。负责编制、制订公司森林经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提报年度营林生产计划的预安排意见;负责营林生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公司的更新造林、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非抚育采伐部分)、母树林抚育调查设计资料的审批(核)工作;负责更新造林、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非抚育采伐部分)、林木种子、苗圃育苗、绿化苗木、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林木种苗、更新造林、森林抚育(非抚育采伐部分)、绿化苗木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的检查验收;负责碳汇项目的总体设计、包装、培训、交流及组织指导实施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监测调查、预测预报及技术指导与培训,协调处理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处置和应急物资的贮备,依法对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
(十一)天然林保护部。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工作;争取天保工程政策支持,监督、指导天然林保护规程、标准、办法的落实,全面提升天然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管护体系建设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负责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企业办社会改革剥离工作。
(十二)资源开发部。负责组织开展非木资源调查、经营区划,指导和监督资源发包,协调处理资源开发问题和矛盾,组织监督检查承包人经营活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林下经济基地、创业园区建设,提供政策法规、信息、技术和市场等各项服务,制定和实施林下经济标准,推广林下经济实用技术成果;负责生态旅游行业管理及经济运营数据统计;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推进生态旅游品牌建设;负责木材销售相关工作。
(十三)企业管理部。负责国企改革牵头抓总,协调上级企业改革办;负责机构设置管理,新建或撤销单位、部门的审批,确定部门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等;负责公司经济合同的综合管理;负责工商变更管理,组织协调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年检及注销等;负责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对主要经营指标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定期制发通报;负责公司绩效考核管理。
(十四)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定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负责督促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督办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和防灾减灾工作;负责伤亡事故的调度统计、分析,通报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人员的认定申报工作;负责协助工伤安全等方面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动力设备管理和调度工作。
(十五)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督导检查等工作;负责做好智慧林火、“防火码”、火灾上报等系统的使用更新及日常维护等工作;负责做好森林防火队伍标准化建设、管理、技能培训及演练工作;负责森林防火项目申报、审批、督导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初期处置、火场信息上报、扑火力量调配、应急通讯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协同上级防灭火指挥部共同灭火,对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
(十六)信访办公室。负责林区职工和群众来信来访及网信处理等接待工作;负责做好信访事项文件及信访案件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级(国家、省、州和集团)交办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复查工作;负责白河林区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工作。
(十七)审计部。负责财务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工作;负责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国有资源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企业改制、承包、租赁经营、资产重组的有关审计事项;负责国家拨付的各种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负责违规经营投资的监督检查。
(十八)生态保护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国家一、二级野生植物采集初核并上报;负责湿地资源保护工作,提出湿地开发利用审核意见并上报;负责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整合优化工作,新建、调整等事项的审核上报,提出自然保护地内的占地事项审核意见并上报工作;负责各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案件接送、整改进展情况的调度和销号等工作。
(十九)科技产业部。负责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
实施工作;负责林业科研及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申报及管理;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管理及转化、科技奖项推荐、科技合 作、林业标准、森林认证、林业专利等;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林业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开展林业产业数据填报、调研和统计工作;负责林业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及验收,林业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的申报和管理;负责公司商标及品牌建设;负责林学会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科学普及、技术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公司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木材生产,开展公司电子商务工作。
(二十)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监督办事处。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组织森林资源经营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场站监督站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三、 附属机构工作职责
为了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确保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妥善安置改革富余职工,经过公司党委会决定成立三个基层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基建管理中心。负责工程准备工作和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开发项目的预、决算工作;负责与政府办理土地划拨或土地转让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建设用地征用及地籍管理;负责局内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棚户区分户产权的办理工作,对棚户区改造质保期内质量问题进行维护和修缮;负责房产盘查、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房屋的基本概况。
(二)项目管理中心。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前期商谈、实地踏查、用地规划及协议草拟有序开展;负责协助合作企业到管辖政府及上级部门申请办理占用林地相关审批手续;负责项目日常沟通协调和对接工作,监督项目合法依规稳步推进;负责有计划使用林地前期调查工作,组织聘请第三方开展评估,起草资产补偿协议并协调征收方按照相关程序落实补偿工作。
(三)森林消防特勤大队。服从防火指挥部门日常调度和训练,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根据需要,听从指令执行跨区增援扑救火任务;承担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负责武装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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