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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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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州、集团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白河林区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于2020年1月29日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上级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统筹协调,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要发扬斗争精神,特别是在当前春节放假期间,要切实确保防控工作有令必行、令行禁止。要严禁消极应付、贻误战机。对因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端正等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排查工作不细致、掌握情况不准确以及其他不利于疫情防控的,将严肃问责。

二、严肃纪律,恪尽职守。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负责人和联络人,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要时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不得耽误防控指令的传达。

三、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重大和突发事项的报告和双报告制度,强化社会层面防控,加强外地人员的排查工作,并按要求将排查结果及时汇总上报,不得隐瞒疫情,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乱报。

四、强化职工日常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聚会,并按要求做好职工去向登记,外出或外出归来均要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备,切实做好每日疫情排查工作。

五、做好舆情引导,规范信息发布。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密切关注全系统舆论信息。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禁止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如发现有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行为的,将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白河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