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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网络信息发布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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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州及集团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舆情引导及管控,严格信息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禁止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信谣、不传谣。

二、规范工作流程。尽量避免通过微信等渠道传递有关私密敏感信息,坚决禁止通过微博、朋友圈等公开渠道发布有关信息。

三、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传达落实、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防控知识等信息,必须由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部门发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在林业局建立的微信号、QQ群、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与转发与疫情相关的任何消息。

四、强化组织领导。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信息发布负主要责任,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审核把关;领导小组下设的5个工作组组长负责对本组工作发布的信息进行确定与核对,并报局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发布。

五、对于重大信息的发布需报集团宣传部审核,经集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发布。

 

白河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9